時間:2026-01-15 21:27:56編輯:文二
七出之三:淫
如果妻子跟別人私通搞婚外戀,那么丈夫就可以將其休掉。其實,我國古代對于通奸的人處罰是很嚴厲的,一般都是處死,因為在他們看來,“萬惡淫為首”,女人淫亂會禍亂男方的家族。
而那些因為淫亂而遭到遺棄的婦女,大概其娘家是屬于有權勢的特權階級,否則就不會僅僅受到如此輕的處罰。關于這方面的記載有:《新序》記載了春秋時魯國有公慎氏,他的妻子與人私通,于是他在孔子做魯國的司寇(司法官)時將她休了。
《新唐書·令胡彰傳》上說,令胡彰的兒子令胡建官至左神武大將軍,建的妻子是節(jié)度使李寶臣的女兒。令胡建想休掉他的妻子,于是就誣告說他的妻子與門下客郭士倫通奸,最終殺了郭士倫,其妻也就順利地被休回家。
不過,古人對于這方面的記載比較少,因為他們覺得家丑不可外揚,所以即使發(fā)生這樣的事也會遮掩過去,而不是撕破臉皮。
戰(zhàn)國四公子之一的孟嘗君,他的妻子與其門人要好,但是他卻對此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避諱談到此事。
唐代的李林甫,他的妻子在其外出期間與別人私通而懷孕生子。為了遮掩丑事,他的妻子瞎編了一個故事,說一天晚上她在夢里夢到李林甫,于是就懷孕了。
這樣荒唐的事人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李林甫為了遮丑也裝做相信她妻子的說法,并附和說她的妻子是由于思念他才懷孕的。
七出之四:嫉妒

嫉妒會招來“亂家”的后果,因此古代男子因為妻子的嫉妒而休妻的不在少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