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6-01-15 07:35:29編輯:天行健
其次,史籍記載中包含大屠殺意義的“坑”,動輒成千上萬,如果是活埋的話,在技術(shù)操作上很不容易。埋一個人大約要兩個立方米左右體積的泥土,而按照當代的勞動定額,一個壯勞力一個工作日是兩立方米土方。要開挖一個能夠活埋成百上千人的大坑,需要開挖的土方量很大,要有大量的勞動力,耗費很多工時。如果由受害人自己挖坑,那么挖土的工具就很有可能成為受害人拼死一博的武器。在冷兵器時代,武器與工具的殺傷力指數(shù)同屬一個數(shù)量級,需要在旁看押的兵力也就相當可觀。而史籍記載的“坑”的事例,往往都是倉促之間進行,一夜之間就能夠完成,因此活埋的可能性不大。
再次,從史籍透露的信息來看,很多“坑”很明顯不是活埋。比如很多記載都是“坑”與“殺”、“斬”連用,說明是使用兵器的屠殺。
最后,實際上史籍的很多記載,明確表示受害者的尸體非但不在土層之下,反而是堆積在地面上的。比如《資治通鑒》記載,公元193年曹操為父復(fù)仇,攻滅徐州軍閥陶謙,屠滅三縣,“坑殺男女數(shù)十萬口于泗水,水為不流”。顯然是將受害者的尸體扔進泗水河堆積成壩。又載:十六國混戰(zhàn)時期,401年后秦政權(quán)長期圍攻后涼呂隆占據(jù)的姑臧城(今甘肅武威),城內(nèi)缺糧,但呂隆不準百姓出城,將企圖逃出城的百姓“盡坑之,于是積尸盈于衢路”。顯然是將受害人的尸體堆積在路口恐嚇百姓。
3、“坑”與“京觀”
一些史籍記載透露出,實際上“坑”和另一個專有名詞“京觀”緊密關(guān)聯(lián)?!稘h書·翟方進附翟義傳》,記載王莽篡漢時漢朝名臣翟方進的兒子翟義起兵反抗的事跡。翟義后來失敗,王莽為了報復(fù)并威嚇原來漢朝的臣子,將翟家住宅全部破壞并“污池之”(堆積種種污穢物件),挖了翟方進及翟家的祖墳,將翟家“夷滅三族”,全部親屬抓捕后“至皆同坑”。王莽還專門下詔書,命令將與翟義一同起兵的劉信、趙明、霍鴻等家族全部殺光,將其尸體與荊棘“五毒”的植物混雜,在其起兵之處的大路口,筑起“方六丈,高六尺”的“京觀”,前面樹立“高丈六尺”的“表木”,寫上“反虜逆賊鯨鯢”??梢姟稘h書》作者班固所稱的“坑”,和王莽詔書里的“京觀”有直接的關(guā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