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6-01-15 17:21:51編輯:梓嵐
四、以十八月為限,日俄兩國軍隊同時撤出滿洲,同時,為了保衛(wèi)各自的鐵路,可留駐守備兵,每公里不超過十五名。
此外,條約還規(guī)定:俄國以北緯50度為界,將庫頁島的南半部及附近的一切島嶼割讓與日本,俄國政府還承認日本在朝鮮享有政治、軍事、經(jīng)濟上的特殊權益等等。這樣,日俄戰(zhàn)爭以俄國的失敗和日本的勝利而告終。
但是,日本從俄國人那里私相承受下來的諸種特權,必須經(jīng)過清政府的同意后才能生效。于是在與俄國人談判結束之后,日本人轉過身來即向清政府施加壓力,逼使它允以承認,以使得自己從俄國人手中奪得的權益合法化。同時,它不僅僅是要迫使清政府承認在《樸茨茅斯條約》中從俄國人手中承受下來的權益,而且更要借此時機,從中國攫取新的特權。
從1905年11月17日開始,小村壽太郎特意來華,與奕勖、袁世凱等人進行長達五個星期的談判,并于12月22日簽訂了中日《會議東三省事宜下約及附約》。條約中規(guī)定:清政府將俄國按照《樸茨茅斯條約》之規(guī)定所轉讓與日本的一切權利,一概照允。在附約中,日本又從清政府手中攫得一系列新的特權,主要有:
一、在日俄撤軍之后,清政府須從速將奉天的鳳凰城、遼陽、新民等地牛六處開為商埠;
二、戰(zhàn)爭期間日本所修之鐵路,由日本在1908年之前加以改良,仍由日本經(jīng)營到1923年,屆期估價賣與中國;
三、設立一個中日木植公司,在鴨綠江右岸采伐木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