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6-01-15 14:05:41編輯:梓嵐
禁煙期間,林則徐寫了一封致維多利亞女王的照會,質(zhì)問女王明知鴉片有害,在國土上包括倫敦、蘇格蘭和愛爾蘭等地不產(chǎn)鴉片,嚴禁國民吸食。但卻在其管轄的印度種植生產(chǎn)鴉片,批準國民在中國進行鴉片貿(mào)易。他要求女王去除印度的鴉片,并通知女王中國已經(jīng)通過《欽定嚴禁鴉片煙條例》,全面禁煙,使英國國民放棄鴉片貿(mào)易。
繳煙
道光十九年二月十一(1839年3月25日),義律屈服,愿意約見任何一名官員。廣州知府與他見面,但義律又不出現(xiàn)。林則徐向義律作最后通牒——《示諭外商速交鴉片煙土四條稿》,痛斥義律,義律最終于二月十四(1839年3月28日)朝早六時服從林則徐之命令。向林則徐呈送了《義律遵諭呈單繳煙20283箱稟》;從林則徐3月10日到達廣州,到義律3月28日被迫同意繳出全部鴉片,總共18天。
不過義律留有后著,他不讓外國煙商直接交鴉片給林則徐,而是先交給他,再以“以不列顛女王陛下政府的名義”繳出鴉片,連利息、運費一共20280箱鴉片。令商業(yè)沖突變相成中英兩大帝國的沖突。

封鎖十三行事件后被寫入《南京條約》,并以此為借口索取賠款600萬銀元。條約寫道:“四、因大清欽差大憲等于道光十九年二月間經(jīng)將大英國領事官及民人等強留粵省,嚇以死罪,索出鴉片以為贖命,今大皇帝準以洋銀六百萬銀元償補原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