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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1月19日,民國元年,他頒布了《普通教育暫行辦法》,并主持制定了《大學令》和《中學令》,這是中國的第一個大學和中學校令,他強調(diào)要把中學和大學建造成健全國民的學校。
任南京臨時政府教育總長,主張采用西方教育制度,廢止祀孔讀經(jīng),實行男女同校等改革措施,確立起中國資產(chǎn)階級民主教育體制。二次革命失敗后,攜眷赴法,與李石曾等創(chuàng)辦留法勤工儉學會。
1912年2月,魯迅被他邀請到教育部任職。1912年7月,蔡元培因不愿與袁世凱政府合作而辭職。1913年,民國二年蔡元培46歲時,再次赴法國從事學術研究,在留歐的三年時間里,又編撰了不少哲學美學著作。
1915年6月,民國四年,蔡元培48歲時,他與李石曾、吳玉章等發(fā)起組織華法教育會,在法國倡勤勤工儉學,希望以次組織幫助更多華人到歐洲求學,后來的周恩來、鄧小平等均是通過這個組織的幫助后順利在法國進行學習的。
1916年夏,黎元洪的北京政府終于明令恢復了民國初年的《臨時約法》,孫中山、黃興等一大批流亡海外的革命黨人紛紛相約回國,一些浙江籍議員還發(fā)電給遠在法國的蔡元培,說是要推選他當浙江省督軍。
四、北大校長
1916年11月8日,蔡元培與吳玉章一起乘船由馬賽回國,抵達上海。1916年12月26日,受命擔任北京大學校長。支持新文化運動,提倡學術研究,主張“思想自由,兼容并包”,實行教授治校。
“五四”運動中支持學生愛國行動,多方營救被捕學生。1917年1月9日,蔡元培發(fā)表就任北京大學校長的演說,對學生提出三點要求:一曰抱定宗旨,二曰砥礪德行,三曰敬愛師長,將“抱定宗旨”置于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