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6-01-15 22:29:23編輯:歷史狂流
農(nóng)民軍在河南,最大的目標(biāo)自然是洛陽的福王朱常洵。此人乃明神宗第三子,是寵妃鄭貴妃所生,他差點奪了明光宗當(dāng)時的太子之位。明末“三案”,追根溯源,皆與此人及其母親大有關(guān)系。萬歷二十九年,明神宗封此愛子為福王,婚費達三十萬金,在洛陽修蓋壯麗的王府,超出一般王制十倍的花費,并一次賜田四萬余頃。就國之后,福王橫征暴斂,侵漁小民,千方百計搜刮,壞事做絕。崇禎即位后,因這位福王是帝室尊屬,對他很是禮敬。
這位重達三百斤的肥王爺終日閉閣暢飲美酒,遍淫女娼,花天酒地,也算韜光養(yǎng)晦吧。陜西流賊猖熾之時,河南又連年旱蝗大災(zāi),人民相食,福王不聞不問,仍舊收斂賦稅,連基本的賑濟樣子也不表示一下。四方征兵隊伍行過洛陽,軍士兵紛紛怒言:“洛陽富于皇宮,神宗耗天下之財以肥福王,卻讓我們空肚子去打仗,命死賊手,何其不公!”當(dāng)時退養(yǎng)在家的明朝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多次入王府勸福王,勸他說即使只為自己打算,也應(yīng)該開府庫拿出些錢財援餉濟民。福王與其父明神宗一樣,嗜財如命,不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