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6-01-15 17:09:39編輯:天行健
另外,從福州黃升墓中出土了6雙女鞋,其中一雙穿在死者的腳上,5雙為隨葬品。平均長度為13.3至14厘米,寬度為4.4至5厘米,死者腳上還裹著210厘米的裹腳布。這已經(jīng)是較為標準的纏足,與明清兩代的纏足已十分接近了。
纏足在古代受到普遍歡迎,連蘇軾、辛棄疾這樣的大文豪都有歌詠和欣賞纏足的篇章。蘇軾的《菩薩蠻?詠足詞》便是專門為詠纏足而作:"涂香莫惜連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wěn),并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需從掌上看。
許許多多男人對纏足入了迷,沉醉其間不能自拔。元末著名詩人楊維楨用纖足妓女的鞋子"載盞行酒,謂之‘金蓮杯’"。清代詩人袁枚在《答人求妾書》中說:"今人每入花叢,不仰觀云鬟,先俯察裙下。
2、纏足惡俗,攸關國體
現(xiàn)代女子均為天足,纏足現(xiàn)象已然絕跡。流傳千余年的習俗,如何消亡的?清朝末年,體制僵化,政治腐敗,在與海外殖民者的戰(zhàn)爭中,屢戰(zhàn)屢敗,割地賠款,民不聊生,起義不斷,可謂內(nèi)憂外患,到了民族存亡之秋。社會精英從夜郎自大到虛心尋找與國外差距。
在尋找差距的過程中,一些官吏,為了逃避戰(zhàn)敗的責任和處罰,將與外敵戰(zhàn)敗的原因歸為纏足,認為小腳是中國"野蠻"和"落后"的主要象征之一,是"國恥"。1896年,康有為在奏折中說:"最駭笑取辱者,莫如婦女裹足一事。臣竊深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