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6-01-15 01:56:40編輯:梓嵐
3.因官爵為姓。如司馬、司徒、樂正、太史等都是以祖先曾任之官為姓。司馬為掌軍事之官,司徒為掌教化之官,樂正為樂官,太史為史官。他如相、宰、尉等,也都是由祖先的官職所得的姓。還有李姓,或謂“食木之子得活因以為姓”,或謂治玉而得姓,而鄭樵《通志·氏族》則謂皋陶為堯大理(法官),以官命族為理氏,而理、李古字通。這樣說來,李姓也是因官而得。至于王、侯、伯、子、男、公孫等姓,則是由封爵所得。周制,國君之子稱公子,而公子之子便稱“公孫”。
4.以職業(yè)為姓。應劭《風俗通義》說;“氏于事者,巫、卜、陶、匠是也。”巫即神職人員,卜掌占卜預測,陶為制陶器者,匠為制作之工匠。除此之外,像“奕”之以善奕得姓、“屠”之以屠業(yè)得姓、“樊”之以圍籬得姓,其姓的來源也皆與職業(yè)有關。
5.以祖先的名、字或謚號為姓。如魯公子姬展(魯孝公子)之孫有展無駭、展禽,齊公于姜高(齊文公子)之孫有高傒、高柴,鄭武公子共叔段(姬姓)之后為段氏,晉畢萬之后為萬氏,齊公子駱(姜姓)之后為駱氏,皆是以祖先之名為姓。宋國的公孫嘉,字孔父,其后代便以孔為姓;魯公子牙,字叔,其后代為叔孫氏;魯公子友字季,其后代為季孫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