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6-01-15 12:33:44編輯:

我國的娼妓之源,大概形成于周襄王時代。到春秋時期的齊國上卿(即丞相)管仲“設(shè)女閭七百,征其夜合之資以助軍旅。”就是說管仲開設(shè)公營妓院,把收取的錢用于軍費開支。(詳見拙作:誰是中國開設(shè)“紅燈區(qū)”第一人?),因此管仲被譽為官妓的鼻祖、娼妓行業(yè)神。娼妓制度立于漢,盛于唐,清以后開始禁娼,但到民國時期仍屢禁不止,直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才實現(xiàn)了禁娼。不過近年又有死灰復燃、暗娼涌動之勢,為數(shù)不少的娼妓以各種方式非法地活動,成為“掃黃”工作的取締對象。
“娼”字在《說文解字》中是沒有的,只有“亻”旁的“倡”字。因此,古代對“娼”只稱“倡”,這種人有男也有女。清代段玉裁注釋說:“以戲言之,謂之俳;以其音樂言之,謂之倡,亦謂之優(yōu),其實一物也。”意思是說,以戲劇娛人的是“俳”;以歌唱音樂娛人的是“倡”或者“優(yōu)”(注:現(xiàn)在日本女優(yōu)之稱呼即源于此!),其實是一類人物??梢?,“倡”在古代是指唱戲和唱歌的人,也就是所謂的“戲子”、“賣唱的”等。古語中的“妓”字也和現(xiàn)在的意思不太一樣。“妓”最初是指美女。“娼妓”合起來就是指擅長歌舞的美女嘍。
到南北朝時,“娼妓”才專指操皮肉生涯的美女?!队衿分v到:“娼,淫也。”這里已將“娼妓”點名為放蕩淫穢之人了。不過,古代的娼妓和現(xiàn)在的娼妓仍是有區(qū)別的,她們雖也打情罵俏,但主要技藝仍是音樂歌舞。這與日本的女優(yōu)、藝妓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