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6-01-16 01:33:16編輯:梓嵐
徐阿尼的說法是獨孤陀的確蓄養(yǎng)貓鬼,而且這貓鬼能耐很大,既能殺人,搬運財物,好像還可以施行精神控制,使“多賜吾物”。剛開始聽到這一段,不信鬼神的隋文帝內心是拒絕的,但徐阿尼現場演示了一下,隋文帝就信了。
楊遠乃于門下外省遣阿尼呼貓鬼。阿尼于是夜中置香粥一盆,以匙扣而呼之曰:“貓女可來,無住宮中。”久之,阿尼色正青,若被牽曳者,云:“貓鬼已至。” 上以事下公卿,奇章公牛弘曰:“妖由人興,煞其人,可以絕矣。”上令以犢車載陀夫妻,將賜死于其家。陀弟整詣闕求哀,于是免陀死,除名。以其妻楊氏為尼。先是,人訟其母為卻獅鬼所煞者,上以為妖妄,怒而遣之。及此,詔誅行貓鬼家。陀未幾而卒。
想來貓鬼能耐如此之大,居然一盆香粥就被收買了,也是奇怪。但此案因為這么一場表演,就算有了鐵證,獨孤陀夫婦被賜死,弟弟苦苦求情才免于一死,除名為民,老婆出家為尼,沒幾年就死了。
這件事也讓隋文帝變得疑神疑鬼起來,后來又有人訴某家稱自家母親是被他家的貓鬼所殺,隋文帝問都不問,直接殺人。后來更是直接下詔:“辛亥,詔畜貓鬼、蠱毒、厭魅、野道之家投于四裔。”一場小風波終于釀成一場大獄。
這條刑律到唐代依然適用,永徽四年(653)的《唐律疏議》中《賊盜律二》中就有:“若自造、若傳、畜貓鬼之類,及教令人并合絞罪。若同謀而造,律不言‘皆’,即有首從,其所造及畜者同居家口,不限籍之同異,雖不知情,若里正坊正村正知而不糾者,皆流三千里。”只要發(fā)現有人養(yǎng)貓鬼,就處以絞刑,周圍住家視為同謀,就算是當地刑事長官沒有及時發(fā)現,也要流放三千里,足見此條刑罰之酷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