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6-03-04 10:34:51編輯:歷史狂流
(26)日上午11時30分,特由該庭將被告谷壽夫驗明正身押送雨花臺刑場,依法槍決。行刑槍手為國防部警衛(wèi)第一團班長洪二根,在圍觀市民的歡呼鼓掌聲中,一槍斃命,子彈自后腦進,面部出,倒地時臉朝天,口鼻均流血……昨日,此不可一世之殺人魔王,神色黯然,重臨舊地,獲得其應(yīng)得的報應(yīng),雨花臺畔,一抹黃土,作為其長眠懺悔之所。
“京字第一號”證據(jù),保存了一個民族的悲情記憶,祭奠了古都30多萬屈死的冤魂,見證了中國人民懲處日本軍國主義的正義之舉。然而谷壽夫只是侵華日軍犯下滔天罪行的一員,“京字第一號”證據(jù)也只是侵華日軍罪行累累證據(jù)中的一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