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6-01-16 11:57:35編輯:歷史狂流
審訊延續(xù)到5月,面對憤怒的人群,事件開始不斷升溫,人們?yōu)榍笞员i_始互相指控,只要被冠上女巫之名,似乎就已經(jīng)成為了必死的罪孽。而對于法官來說,他們的職責并不是來公平的審判一個人是否有罪,而是宣判她就是女巫。

這陣像野火一樣的浪潮一直燒到了10月份,共計200人被指控與女巫有關,150人被關入監(jiān)獄等待判決,并有19個人被處以絞刑,1個人被石頭堆壓死,整個小鎮(zhèn)的人如同驚弓之鳥,在這場與“惡魔”對抗的戰(zhàn)爭中,使自己成為了真正的“惡魔”。
最后,不得不說有邪惡總有正義,有愚昧便有理智,在那個人人自危,法律已經(jīng)成為鏟除異己、異教徒手段的時候,總會有那么幾個善良的人,不忍人間被真正的惡魔所占領,比如對混亂的審判手續(xù)不滿所提出辭職的納撒尼爾·薩爾頓托法官,比如寫下批評這場“巫師審判”信的托馬斯·布賴特,再比如最終解散高級刑事法庭,并大赦在壓巫師嫌疑人,并宣布終結(jié)審判的州長菲普斯。1992年,馬薩諸塞州議會通過決議,宣布為300年前“塞勒姆慘案”中的所有受害者恢復名譽。

在這場慘案中,我們看到司法被濫用,刑法只為了借口。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恐怖浪潮的蔓延下,人人自危,并表現(xiàn)出了人性中的極惡,那就是為了指責而互相指責。當然,除去這些我們表面上能看到的問題以外,其實真正的塞勒姆女巫慘案正如開頭所言,有著諸多的其他緣由。比如早在中世紀歐洲,天主教就出版了一本名為《女巫之錘》的書籍,書中的內(nèi)容居然是審訊女巫和辨識女巫,在當時的德國,也不斷有著女巫蒙冤遭受火型的案例,以至于宗教和女巫之間,其實早就已經(jīng)被確立了“善惡”標簽,而作為當時塞勒姆第一所教堂的牧師,罪魁禍首的帕里斯自然也是對女巫深通惡絕。而在原本平靜的小鎮(zhèn)中,也因為政治,經(jīng)濟,宗教,人口來源被分成多個派系,平日里自然相安無事,但是一遇到“誣陷”便足以讓所有人紅了雙眼,喪失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