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6-01-15 21:02:14編輯:梓嵐
主要內容是:
一、沙俄歸還被其強占的中國伊犁地區(qū),而仍割去伊犁西部霍爾里斯河以西、伊犁河南北兩岸的原屬中國的大片領土。齋桑湖迤東一帶中俄邊界“有不妥之處”,要兩國派員“勘改”。所有尚未設界碑的中俄各段邊界都要派員“勘定、安設界碑”,為沙俄進一步侵占中國領土制造了依據。
二、賠款增至900萬盧布(合509萬兩白銀),限兩年內償清。
三、俄商在新疆各地貿易,改“均不納費”為“暫不納稅”。
四、俄商只能到嘉峪關,免去到西安、漢口通商,僅許于肅州(甘肅嘉峪關市)和吐魯番兩地增設領事。
五、伊犁居民“愿遷居俄國入俄籍者,均聽其便”。這就為沙俄武力逼迫中國各族居民遷入俄境的罪行獲得了根據。
這個條約和《里瓦吉亞條約》相比,除賠款增加了400萬盧布外,在界務和商務方面,中國都爭回了一些主權。但它仍是一個俄國通過武力威脅和外交訛詐逼使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嚴重地損害了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完整,給西北邊務、經濟發(fā)展和人民生活造成了極大的惡果。
據此,沙俄又逼迫清政府于1882-1884年訂立了《伊犁界約》、《喀什噶爾界約》等五個條約,分段重新勘定了中俄西段邊界。沙俄通過中俄《伊犁條約》和五個勘界議定書,又吞并了中國西部七萬多平方公里的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