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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章運動過程是怎樣的?
第一次請愿書
《人民憲章》是1837年由倫敦工人協(xié)會向國會提出的一份請愿書,它提出年滿21歲且精神正常的男子都有普選權,選舉投票應秘密進行,廢除議會候選人的財產資格限制,國會每年舉行一次改選,平均分配選區(qū)。次年5月,這份請愿書公布后,被稱為《人民憲章》,1839年在請愿書上簽名的有125萬人。
1840年7月,各地憲章派的代表在曼徹斯特召開了大會,宣告成立全國憲章派協(xié)會。它的宗旨是"實現(xiàn)下院的徹底改革,使下院能全面地忠實代表聯(lián)合王國的全體人員",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只宜采取和平和合法的手段"。協(xié)會在全國各地設有幾百個分會,入會者須交納會費,它是近代第一個工人政黨的萌芽。
第二次請愿書
1842年5月2日,倫敦街頭人山人海。浩浩蕩蕩的工人隊伍來到國會下院,憲章派全國協(xié)會的負責人向下院遞交了全國憲章派第二次請愿書。請愿書上寫道:"尊敬的貴院就它現(xiàn)在的組成來說,既不是由人民選出來的,也不是由人民作主的。它只為少數人的利益服務,而對多數人的貧困、苦難和愿望置之不理。"
請愿書還指出,在英國"統(tǒng)治者窮奢極欲,被統(tǒng)治者受苦挨餓"。例如,維多利亞女皇每天的收入是164鎊17先令60便士,她的丈夫亞爾伯特親王的收入是104鎊20先令,而千百萬工人每天每人的收入只有兩三個便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