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6-01-16 05:02:57編輯:文二
笛卡兒認為,人類應該可以使用數(shù)學的方法——也就是理性——來進行哲學思考。他相信,理性比感官的感受更可靠。(他舉出了一個例子:在我們做夢時,我們以為自己身在一個真實的世界中,然而其實這只是一種幻覺而已)。
他從邏輯學、幾何學和代數(shù)學中發(fā)現(xiàn)了4條規(guī)則:
1、除了清楚明白的觀念外,絕不接受其他任何東西;
2、必須將每個問題分成若干個簡單的部分來處理;
3、思想必須從簡單到復雜;
4、我們應該時常進行徹底的檢查,確保沒有遺漏任何東西。
笛卡兒將這種方法不僅運用在哲學思考上,還運用于幾何學,并創(chuàng)立了解析幾何學。由此,笛卡兒第一步就主張對每一件事情都進行懷疑,而不能信任我們的感官。
從這里他悟出一個道理:他必須承認的一件事就是他自己在懷疑。而當人在懷疑時,他必定在思考,由此他推出了著名的基本公式——“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
笛卡兒將此作為形而上學中最基本的出發(fā)點,從這里他得出結論,“我”必定是一個獨立于肉體的、在思維的東西。笛卡兒還試圖從該出發(fā)點證明出上帝的存在。
笛卡兒認為,我們都具有對完美實體的概念,由于我們不可能從不完美的實體上得到完美的概念,因此有一個完美實體——既上帝——必定存在。
從所得到的兩點出發(fā),笛卡兒再次證明,現(xiàn)實世界中有諸多可以用理性來察覺的特性,既它們的數(shù)學特性(如長、寬、高等),當我們的理智能夠清楚地認知一件事物時,那么該事物一定不會是虛幻的,必定是如同我們所認知的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