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6-01-15 23:28:05編輯:文二
3.廢除蔣介石統(tǒng)治的獨裁制度,實行人民民主制度,保障人民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等項自由。
4.廢除蔣介石統(tǒng)治的腐敗制度,肅清貪官污吏,建立廉潔政治。

5.沒收蔣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陳立夫兄弟等四大家族和其他首要戰(zhàn)犯的財產,沒收官僚資本,發(fā)展民族工商業(yè),改善職工生活,救濟災民貧民。
6.廢除封建剝削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
7.承認中國境內各少數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權利。
8.否認蔣介石獨裁政府的一切賣國外交,廢除一切賣國條約,否認內戰(zhàn)期間蔣介石所借的一切外債。要求美國政府撤退其威脅中國獨立的駐華 軍隊,反對任何外國幫助蔣介石打內戰(zhàn)和使日本侵略勢力復興。同外國訂立平等互惠通商友好條約。聯合世界上一切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斗。
三、意義
《宣言》分析了當時的國內政治形勢,重申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作戰(zhàn)目的“是為了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解放”。并提出組成民族統(tǒng)一戰(zhàn)線,打倒蔣介石獨裁政府,成立民主聯合政府;懲辦內戰(zhàn)罪犯;實行人民民主制度;肅清貪官污吏,建立廉潔政治;沒收官僚資本,發(fā)展民族工商業(yè);廢除封建剝削,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承認各少數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權利;廢除一切賣國條約等八項基本政策。

《宣言》概括了中國共產黨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歷史階段的基本任務和奮斗目標,反映了全國人民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