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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大火爐的判定標準是什么?
1、新定標準
2010年公布的新四大火爐,對“炎熱城市”的分析研究,考慮的因素包括炎熱指數(shù)(一種主要考慮氣溫和相對濕度對人體舒適狀況綜合影響的指數(shù))、高溫日數(shù)、連續(xù)高溫日數(shù)、夏季平均最高氣溫和最低氣溫等。
科學上用出現(xiàn)35℃以上高溫日的多少,以及極限高溫數(shù)值和相對濕度綜合來衡量一個城市的炎熱程度,一年中最高氣溫超過35℃的日子達20天以上,而且出現(xiàn)過40℃以上的高溫天氣,大家把這樣的城市稱為“火爐”。
不同于極端最高氣溫或高溫天氣(日最高溫度35℃)日數(shù)等指標,炎熱指數(shù)綜合考慮了氣溫和相對濕度對人體舒適狀況的影響,有著獨有的計算公式,通常認為,炎熱指數(shù)值越大,人體感覺會越不舒適。
因為在高溫條件下,如果空氣干燥,可以通過出汗和汗液的蒸發(fā)來散熱,但如果空氣濕度太大,人的散熱系統(tǒng)的效率就下降了,汗液無法蒸發(fā)散去,就會感到很不舒服。
2、直觀感受
“火爐”城市的說法源于民間,原先并沒有氣象統(tǒng)計學上的依據(jù)?!盎馉t”這個說法反映的是公眾的直觀感受,但一直以來沒有明確的定義和標準。
例如,北方城市高溫天數(shù)較多,但相對濕度不大,人體舒適度要好很多;有的城市極端最高氣溫很高,但是持續(xù)時間不長,炎熱程度總體不一定就是最高的;有的城市夏季相對濕度很高,但最高氣溫不是很高,雖然人體感覺悶熱,但炎熱強度不強。當然,人體對炎熱的感受與人員的身體條件和對環(huán)境的適應能力也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