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6-03-04 15:40:19編輯:浮泊涼
在明朝初期,有一起案件稱為胡藍案,胡藍案究竟是什么樣的一起案件,發(fā)生了哪些事情?胡藍案的最后真相又是什么?
諺語云:“敵國滅,謀臣亡?!泵鞒⒁院?,朱元璋從鞏固自己政權(quán)的角度出發(fā),不惜采取流血手段,大殺功臣,于洪武十三年(1380年)殺丞相胡惟庸,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又殺了功臣藍玉,并涉及到藍黨、胡黨,約4萬人受到牽連,這就是歷史上的“胡、藍黨案”。
據(jù)《明史》記載,從洪武十三年到洪武二十六年的14年之間,他幾乎將軍中勇武剛強之將和明初的開國功臣謀殺殆盡。其株連之廣,手段之烈,可謂亙古未有。其實胡惟庸本沒有什么重要功績。他是定遠人,早年曾在元朝做官。龍鳳二年(1356年),朱元璋到達和州時,他才投奔而來。

洪武六年(1373年)七月,朱元璋任命胡惟庸為中書左丞相。當了丞相之后,胡惟庸倚仗自己的權(quán)力和地位為所欲為,完全不顧別人的利益,甚至連皇上他也不放在眼里,他的這種做法,直接危及皇權(quán)的利益,這是朱元璋絕對不能允許的。朱元璋對此事早有察覺,為了削弱胡惟庸的勢力,防患于未然,便采取了一些措施。
洪武十年(1377年)五月,他召李文忠與李善長共議軍國要事,將胡惟庸排斥在外。九月,又將中書省衙署內(nèi)的佐理官全部調(diào)走。洪武十一年九月,又命令六部所屬諸司“奏事毋關(guān)白中書省”,從根本上切斷上中書省與六部諸司及地方官員的聯(lián)系,使中書省成了一個空架子,同時也大大削弱了胡惟庸中書省丞相的權(quán)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