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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同J.沃利斯(1616~1703)和C.雷恩(1632~1723)在同一時期發(fā)現彈性體的碰撞規(guī)律。
在1668~1669年英國皇家學會碰撞問題征文懸賞中,他是得獎者之一。他詳盡地研究了完全彈性碰撞問題(當時叫“對心碰撞”)。死后綜合發(fā)表于《論物體的碰撞運動》(1703)中,包括5個假設和13個命題。
他糾正了笛卡兒不考慮動量方向性的錯誤,并首次提出完全彈性碰撞前后的守恒。他還研究了岸上與船上兩個人手中小球的碰撞情況并把相對性原理應用于碰撞現象的研究。
大約在1669年,惠更斯就已經提出解決了碰撞問題的一個法則——“活力”守恒原理,它成為能量守恒的先驅。
惠更斯從實踐和理論上研究了鐘擺及其理論。提出著名的單擺周期公式。在研究擺的重心升降問題時,惠更斯發(fā)現了物體系的重心與后來歐勒稱之為轉動慣量的量,還引入了反饋裝置——“反饋”這一物理思想今天更顯得意義重大。
設計了船用鐘和手表平衡發(fā)條,大大縮小了鐘表的尺寸。他還用擺求出重力加速度的準確值,并建議用秒擺的長度作為自然長度標準。
惠更斯還提出了他的離心力定理,他還研究了圓周運動、擺、物體系轉動時的離心力以及泥球和地球轉動時變扁的問題等等。這些研究對于后來萬有引力定律的建立起了促進作用。
他提出過許多既有趣又有啟發(fā)性的離心力問題?;莞乖谒摹稊[鐘論》中還給出了他關于所謂的“離心力”的基本命題。
他提出:一個作圓周運動的物體具有飛離中心的傾向,它向中心施加的離心力與速度的平方成正比,與運動半徑成反比。這也是他對有關的伽利略擺動學說的擴充。